天河某盘170户准业主有家回不得 月供过万收楼却遥遥无期
2017-08-12 湾区城市群
刚刚过去的7月底,本应是万科云启的业主们高高兴兴收楼的日子,可谁知两年的等待,同一楼盘只有23层以下的业主如期收到了收楼通知,23到39层合计170户的高楼层业主们,却毫无征兆地等来一纸“延期收楼说明函”。一番了解后业主们才发现,收楼风险早在两年前已存在,开发商早已知情,却一直将业主们蒙在鼓里。
收楼前一周告知无法交付
开发商隐瞒风险近两年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车陂北路的万科云启,又称云启家园,由广州天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许多业主都冲着地段和开发商品牌选择了这里,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2016年3月中旬,出于居住改善需求和为二孩做准备,王女士一家看了许多楼盘后,最终选择了云启39层三房单位:“地理位置好,万科又是大品牌开发商,质量有保证。虽然比周边楼盘贵了点,但还是买了。”为了买新房,王女士将当时一家三口住的一套小两房卖掉。她最终以每平方米3万多元的均价,合计300万元出头的总价买下新房。
今年7月底,距离合同约定的收房日7月30日越来越近,王女士一边盼着入住新房,一边准备着在新家迎接小生命,新生活即将展开。可谁知,临近收房日的前一周左右,一纸“情况说明函”突如其来地打破了她的所有期待,“就是告诉我们不能按时收楼了。”记者在该说明函上看到,开发商称受岑村机场迁建影响导致房屋暂未通过规划验收,项目23至39层推迟交付,预计最早于2018年1月1日前交付使用。据悉,受牵连的高楼层业主共计170户,其中不少业主已经买好各式家私家电准备搬家,有的业主已经退租准备入住新家。
而当开发商出示了相关意见函后,一个细节让业主们大呼“受骗”。该意见函指出,经测算项目建成后高度可达130多米,严重超出机场控高规定,要求项目立即停工整改,调整建设方案后上报。最让业主们震惊的是,意见函发出的时间竟是2015年8月8日。
据相关资料和业主反映,项目从2015年6月份开售,预售证在8月7日取得,直到2016年10月份项目售罄。这意味着,上述意见函在项目取得预售证的第二天就及时发出,但项目非但未停工整改,还在未进行相关风险提示的情况下继续销售。王女士回忆,她买房时一来剩下的房源不多,二来高层的景观有吸引力,最终她选择了最高的39层,但没有任何人告知她高层存在的相关风险。更早买房的潘女士也证实了这一点,2015年买房时尽管她选择的是二十多楼的高层,但未被告知任何相关风险。还有业主反映,当时楼盘为了吸引客户,还将样板房从4楼搬到了35楼。
今年7月30日,开发公司在其出具的《致广州云启家园业主的说明函》中回应了在收函后仍继续销售的问题。他们表示,项目在取得了规划许可及预售许可材料后开展预售,合法合规,但对业主隐瞒重要事实这一点却始终未予以正面回应。如此大的收楼隐患,开发商两年前早已知晓,业主们却成为最后知道的人?
记者在云启家园现场见到楼盘的项目客户主管钟先生,他表示仅负责处理低层业主的收楼问题,至于其他问题他不清楚。
违约赔付引争议
达上限后业主或再无补偿
目前,开发商仅表示在尽最大努力与相关部门沟通,以协调解决问题,对于业主们关心的过渡期赔偿问题,仅按合同赔付,但对于业主们对违约赔付存在的担忧和不满,并未予以积极回应。
记者在业主提供的买卖合同上看到,第十四条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中指出,开发商应在约定交房次日(7月31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0.02%标准支付违约金。这意味着,只要延期交付一天,业主们就能相应得到一天的赔偿金吗?不是的。
再仔细阅读合同,在最后的合同补充协议中,又出现了这样一条“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该商品房总价款的3%。”也就是说,以一套房子总价约300万元计算,开发商按合同每日需赔付约600元,而违约金上限约为9万元,即业主们可获得赔偿的时间约5个月,而这个时间又与开发商预计的最早交房时间2018年1月1日几乎无缝衔接。更烦的是,开发商已表明,即使2018年1月1日房屋未能交付,也不会主动赔偿。也就是说若2018年1月1日仍未能交房,这170户业主或将面临无法入住新房又没补偿,还要扛高额月供去租房的困境。
由于旧房子已经卖掉,如今已有5个月身孕的王女士暂住婆婆家中,一家六口挤在两个房间里住,各种不便可想而知:“准备过两个月要去租房了,可现在每月新房的月供就已经超一万元。” 与王女士处境相同的不少业主都很无助,背负高额月供之余还要面对临时租房压力。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开发商在收到相关调整通知后,仍然装作不知情,在未告知买家的情况下继续销售房屋,可视为恶意违约行为。同时,开发商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将违约责任缩减在一定范围内,已涉嫌霸王条款。只要能证明开发商违约行为对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赔偿,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