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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共享单车新政:ofo看重用户权益 摩拜重在规范用户

2017-08-07 湾区城市群

8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上,公布了政策性文件《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宣传部、网信办等九部委共同发布,肯定了共享单车对缓解交通拥堵与促进绿色出行的积极作用,揭示单车乱停乱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等社会问题。

《指导意见》一经公布,共享单车领军企业ofo与摩拜先后发文回应。两家企业都表示要落实文件精神,从技术、单车投放及完善信用体系等方面发力,规范企业运营服务,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引导用户文明用车,等等。不过,仔细对比摩拜与ofo对《指导意见》的回应文章不难发现,两家企业的论述各有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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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的正式出台,预示着彩虹大战告别粗放的跑马圈地时代,加快从增量市场过渡到存量市场的步伐。处在增量市场阶段的企业,对外宣传与营销的目的都是围绕发展新用户展开。而迈入存量市场阶段的企业,核心战略已经向维护老用户靠拢。

从摩拜与ofo的官方回应来看,两家企业都宣称拥有上亿用户,服务范围超过150座城市,在发展新用户方面可谓势头迅猛。不过,尽管两家声明中都屡次提及“用户”二字,阐述的问题却完全不同。摩拜提到“用户”的相关措辞,侧重强调用户的行为与责任,而ofo主要在讲用户的权益。

阅读摩拜对《指导意见》的回应文章,全文14次提到“用户”字眼,其中只有5次是为用户服务之类措辞,9次提到规范用户用车行为,包括建立用户“信用分”。而ofo的回应文章完全相反,全文7次提到“用户”字眼,其中6次在讲用户权益。例如,“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提升用户体验和保障用户权益”,“最大限度确保用户押金安全”,等等。

规范用户用车行为,这无可厚非。不过,正如一位资深企业管理者所言,企业的对外声明,不管以何种载体或形式呈现,都是企业文化的外化表现。有一种意见认为,ofo比摩拜更愿意为用户着想,反映出ofo在继续拓展新用户的同时,努力深耕存量市场的倾向,是企业从扩张期进入成熟期的一种表现。

“它只警告你不该做什么,却很少告诉你可以做什么。摩拜在全行业收取的押金最贵,却没有很好地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广受挪用押金质疑,因系统宕机退款失败时有发生。这就是一种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等表现。”有行业分析人士指出。

难怪有网友评价,“摩拜把用户当贼防,ofo把用户当亲人。”这种说法尽管有失偏颇,但确实反映了某些用户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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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大爆料 来源:信息大爆料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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