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看过来,江门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始申报!
2018-07-12 湾区城市群
近日,江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门市引进领军人才、创新科研团队、激励创新型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江门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
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8月1日17:00。申报成功的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将分别获得300万元创业项目资助和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哪些人可以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在江门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根据《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办法》评定或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和技术到江门市创新创业;
(三)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学术、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其创新创业项目能填补江门空白,且具有市场潜力。
二、申报创业领军人才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主创办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企业;
(二)担任所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最大个人股东且占股比例不低于30%。
三、申报创新领军人才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江门市企、事业单位或科研平台,从事重要科研项目或先进技术成果转化;
(二)与江门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其他条件
(一)曾享受过江门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或江门市领军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江门市创新科研团队和江门市领军人才项目。
(二)符合以下条件者,在评审时给予优先考虑:
1.在海内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
2.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3.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4.主持或主导制定本产业(行业)的国际、国家标准,并成功实施;
5.主持过发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863、973项目;
6.近5年在本专业(学科)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7.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
8.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9.属于轨道交通、重卡和商用车、新材料新能源及配备、教育配备、大健康等江门市五大产业集群相关项目。
申报人如何申报?
申请人下载并填妥《江门市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起纸质胶装15份,向所在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申报,经所在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提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申报材料径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申报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需用USB拷贝。所有提交复印件均要在提交时核对原件,且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材料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