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拟建立住房普查机制与空置率统计制度
2018-06-12 湾区城市群
近日,惠州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21年)(公众咨询稿)》(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到2021年惠州拟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0.5万套。同时提出的系统性住房保障措施和机制更是让各界对于城市的长效住房供应市场的建立充满期待。11日,南方日报记者采访到该局相关负责人,针对规划中备受关注的市场调控、房源供应和租赁住房建设等热点问题给予深度解读。
未来新增住宅用地主要以盘活存量用地为主
《规划》指出,惠州未来将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发展体系,在规划期内新增各类城镇住房60.5万套,其中商品住房55万套,保障房0.8万套,人才安居住房2.7万套,租赁住房2万套。
如何推动和保障目标的实现?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这一目标实现,该局在测算阶段就保证与惠州市近期人口增长需求、住房发展总体态势相吻合,同时也将国土部门公布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紧密结合。
“各县区在住宅用地供应、资金投入、政策倾斜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该负责人介绍。
在土地的供应上,该负责人指出,未来新增住宅用地指标也日益趋紧,将主要以盘活存量用地为主,基本维持在年均10万套左右,确保商品住宅市场的稳定供应,同时更加关注到住房供应类型的丰富。
建立住房普查机制推动调控精准化
针对楼市调控问题,《规划》强调将不断建立可预期的住房体系,在2017年—2021年建设商品住房房源数为55万套。
《规划》将如何创新调控举措?该负责人坦言最为关键的就是要推动多主体供应的实现,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培育住房租赁企业。其次是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人才安居住房的筹集,实现多渠道保障。此外则是不断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及强化监管,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在持续稳定现有监管措施基础上,《规划》还将逐步探索建立住房普查与空置率统计制度,希望通过大数据等手段,更加清晰全面地摸清全市住房底数和具体使用状况,为实施更加精准的调控举措做准备。
此外,该局正在制定《惠州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一旦企业违法行为得到核实,该局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惩戒。
规划周期内将建设2万套租赁住房
《规划》对构建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目标予以明确,指出在规划周期内将建设租赁住房2万套,其中,惠城区建设7000套、惠阳区5000套、大亚湾开发区3000套、仲恺高新区5000套。与此同时还将逐步由国营租赁平台向市场筹集房源。
如何吸引企业加入到租赁住房建设开发中来?该局相关负责人直言,前期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带动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建立起住房租赁市场的基础环境,逐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投资环境,适时引入品牌租赁企业,以多种形式推动租赁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的建设有序开展。
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为何集中于市区,县区并无相关的建设目标?该负责人坦言,当前惠州的住房租赁市场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且三县租赁需求通过本地存量住房就基本得到满足,因此将先以人口相对集中的市辖区为主,条件成熟后再向3个下辖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