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全国首创公积金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
2018-04-28 湾区城市群
4月27日,笔者从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对在中山市内无房产的职工家庭实行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此举旨在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新政,中山将有超十万人可全额提取。
新政面向的对象是家庭名下在中山市无房产、已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或以上的职工。新政细则如下:
一、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当时状态为正常),月缴存额低于300元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租房支出,但账户余额须保留100元,且每月提取额不超过300元;
二、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当时状态为正常),月缴存额高于300元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提取。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根据新政的提取办法,每月缴存额在3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将能在一定时间内全额提取公积金。据悉,截止至2018年4月27日,中山市已有超4万名职工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根据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目前月缴存额不高于300元的职工数有近11.7万人,新的“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将覆盖超过10万名缴存职工,确保这一部分职工“能提取、提更多”。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功能,是诠释中山公积金“人人可提、月月可取”提取政策理念更有力的一项普惠举措,未来将继续加强对中山“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配套服务,更好地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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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网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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