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企业有福啦!最高可获30万元扶持
2018-03-18 湾区城市群
3月14日,西区办事处与全区20多家外贸企业和进出口生产企业举办了“面对面”座谈会,现场听取企业进出口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回答企业的提问,帮助企业更清晰、更便捷、更及时地享受西区外贸政策红利。
笔者从会上获悉,西区办事处于2017年底出台了《西区促进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安排了200万元作为促进外贸稳增长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目前已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3月16日至3月30日向西区经信局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一)出口扶持项目。生产出口企业按市商务局统计数据,并纳入西区当年年度统计数,统计年度出口额比上年度净增长超50万美元(含)以上的,对其一般贸易出口增长部分给予每1美元不高于1.5分人民币扶持,对加工贸易增长部分给予每美元1分人民币扶持。
(二)稳增长贡献项目。进出口统计年度,进出口规模达1500万美元(含)或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5%(含)以上的企业,对其出口增长部分给予每美元2分人民币的扶持。
(三)新增外贸企业项目。凡纳入西区统计数据的新增进出口企业,且自营进出口金额达100万美元或以上的新增企业(配套市出口稳增长的企业除外)。自营进出口金额达100万美元(含)以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自营进出口金额达500万美元(含)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自营进出口金额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人民币。
(四)进口扶持项目。进出口企业按市商务局统计数据,并纳入西区当年年度统计数据,年度一般贸易进口金额比上年度净增长超30万美元(含)或以上的,对其进口料件增长部分给予每一美元不高于1.5分人民币扶持奖励。
(五)进口设备扶持项目。生产企业按市商务局统计数据,并纳入西区当年年度统计数,当年进口设备金额达15万美元(含)以上的,按进口设备金额的3%扶持,扶持金额上限为3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