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教育

惠州“花姐”呼吁: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2018-03-15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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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是一名履职16年、连任4届的“老代表”。她因提出过许多关系百姓民生问题的建议而被大家所熟知,被亲切的称为“花姐”。今年,“花姐”又把18条建议带到了全国两会上。其中,教育问题,是她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建议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

  “花姐”表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教育的短板,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问题已十分突出,尤其是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十分匮乏,而民众需求日益增加,呼声十分强烈,“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已成为各地群众普遍诟病的社会问题。她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使义务教育惠及每一个儿童。

  她提出全面普及学前教育、提高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等六个学前教育具体目标,建议出台二孩入园优惠政策,补齐学前教育的短板,解决“上幼儿园难、上幼儿园贵”这一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

  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同样被黄细花所关注。她建议人社部门出台民办教师薪酬标准,保证民办教师基本的待遇;出台持证教师工资保障补助细则,根据幼儿教师的资历、水平设置从教津贴,由国家、省、市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幼儿园教职工实施“以奖代补”制度,切实有效提高我国民办幼儿教师的待遇。

  “在学前教育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之前,建议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黄细花建议,财政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承担部分学前教育财政责任,五级政府共同分担的政府投入体制。

  鼓励支持多元共建托育服务机构

  在黄细花看来,当前,广大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以及职业女性迫切需要3岁以下儿童托育服务的支持。但是,由于3岁以下儿童照料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机构运营风险压力大等因素,托育机构发展缓慢,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她建议建立政府主导的托育服务管理体制,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议确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托育服务管理机制。同时她认为,还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开办托幼园(所),招收职工子女,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托育服务发展。

  她还提到,要探索设立科学合理的托育服务人员报酬标准并不断提高其待遇。建立托育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禁入、职业资格考核吊销制度,严把师资入口关,推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实现持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双证”上岗,按照规定配置保健教师、保育员和营养师。排查不合格师资,依法严惩虐童行为。

  提高自闭症康复机构教师待遇

  “教师是康复机构的灵魂及命脉,也是一个机构生存的血液。如果师资流失严重,或者是师资质量差,不仅会影响孩子们的康复训练,也会让一个机构难以生存。”基于如上原因,黄细花在《关于提高民办自闭症康复机构教师待遇的建议》中指出,尽管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事业的支持力度,给自闭症儿童带来了重生的希望,但现有的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大部分是民营机构,面临许多的困难,尤其是老师福利待遇低、评职称难,导致师资流失严重,影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且针对民办自闭症康复机构生存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她专门走访了惠州市的几所民办自闭症康复机构。一番调研走访后,她发现目前惠州市民办非企业的自闭症康复机构共有17家,但因面临许多困难和阻碍,大多数康复机构的经营状况不太理想。

  黄细花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政府专项拨款,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自闭症儿童康复、教育的工作,对非政府、非盈利、自救自助机构进行规范和引导,大力支持民办的自闭症机构的发展,使其成为促进自闭症康复机构发展的中坚力量。

  对于教师的待遇问题,黄细花建议利用购买服务方式,对所有从事自闭症的医疗、教育、康复人员,无论是公办还是民营,政府一律给予同等教师待遇,并给予特殊津贴,确保队伍的稳定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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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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