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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率先在全省取消核发“绿标车”标志

2017-09-17 湾区城市群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卢慧 通讯员/惠环宣)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年审检验流程,让广大车主在车检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日前,惠州市环保局正式印发《关于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绿标车”排气检验合格后,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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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告》,惠州将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其中,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即通常所说的“绿标车”),排气检验合格后,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不到国Ⅲ标准的(即通常所说的“黄标车”),排气检验合格后,继续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部门对年审检验的黄标车在环保公众网上进行公示,督促车主尽快淘汰黄标车。

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率先在全省取消核发绿标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绿标车”经排气检验合格后,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新车和符合免检政策的机动车也无须再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只需在车辆年审时领取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在《行驶证》上进行年审签章即可。需要上线检测的机动车,应经排气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才能在《行驶证》上进行年审签章。

“惠州取消核发绿标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环保、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不再对无标车进行查处,将重点查处黄标车和超标车辆,强化对柴油货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的道路抽检和整治力度,规范和约束车辆的健康运行”,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继续核发黄标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待全省全面取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时再予以取消。不再核发绿标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影响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推进,惠州仍将按照国家和省里既定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黄标车电子抓拍、黄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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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属于“绿标车”还是“黄标车”的判定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绿标车”还是“黄标车”是根据机动车出厂设计时发动机所达到的排放阶段确定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出厂设计时达到国I 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出厂设计时达到国III 及以上标准的,经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合格后,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通常所说的“绿标车”。反之,出厂设计时发动机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经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合格后,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关于机动车车型的排放阶段,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vecc-mep.org.cn/ovehicle/queryOvehicle.jsp),在输入模糊条件里输入“车辆型号”即可查询。

而对于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则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进行判别,在下列时间节点之后注册登记的相关车型,则判定为“绿标车”:

1、2000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3、2003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8年1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5、2008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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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慧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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