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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月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2017-08-12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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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多证合一”。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指在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通知要求,省工商局及涉企证照事项的审批、登记、备案等部门需在2017年9月1日前确定纳入全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涉企证照事项,并在全省全面推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及有关证照应用部门,应在2017年8月底完成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省法制办及省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对与“多证合一”改革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通知明确,对不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涉企证照事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应持续推进“信息共享+证照联办”等服务模式。

通知还强调,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需在2017年年底,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等平台,涉企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建立跨部门信用惩戒制度,依法对失信主体予以限制或禁入。

通知指出,省工商局及省有关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将开展对全省各市营商环境便利化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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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江华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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