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 新能源汽车

广州共享汽车年底将超2万辆 信用当押金停车更方便!

2017-08-09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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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目前已投放共享汽车4158辆,预计年底全市企业投入的共享汽车将超过2万辆。(资料图片) 广报全媒体记者张露 摄

  大洋网讯 继共享单车之后,共享汽车指导意见也正式发布了!昨日,交通部、住建部共同起草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这意味着包括共享汽车在内的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将进入发展快车道。截至今年7月底,广州市共享汽车已投放4158辆,预计年底全市企业投入的共享汽车将超2万辆。目前,广州已在行业内率先建立了“不良信用”数据库。

  发展定位:

  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记者发现,指导意见对共享汽车在各地的发展是如此定位的:“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出行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因素,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将共享汽车纳入综合运输体系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这样给共享交通方式定位尚属首次。此前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以及“促进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中,均未出现上述表述。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包括公交、轨道交通、船舶、飞机等,指导意见将共享汽车纳入其中,同时提出要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小微型客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停车站点建设。

  以前共享汽车在市区较难推广,主要是因为不好停车,这次政策给予了实实在在的鼓励。

  指导意见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同时,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

  发展导向:

  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租赁

  记者发现,从征求意见稿到最终的指导意见,政策对这一业态鼓励发展的方向有细微调整。

  征求意见期间,文件名称为《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最终文件名称则调整为《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行业人士分析,之所以从“汽车租赁”调整为“小微型客车租赁”,是因为“汽车租赁”从定义上更为宽泛,既可以是“小微型客车租赁”,也可以是“大中型客车租赁”甚至是“货车租赁”,而指导意见对于鼓励发展的行业方向更加精准,也能避免公众及行业不必要的误解。

  此外,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使用新能源车辆分时租赁,表述为“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而在指导意见中则明确为“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并要求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除了上述变化,针对汽车共享要求“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加快推进制度标准建设”“创新监管方式”。

  约束用户:

  信用模式或将取代租车押金

  在共享汽车分时租赁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几乎所有平台都会收取用户几百元的押金。用户在不同平台租车,还要分别交押金,既麻烦又费钱,还可能因押金囤积带来资金风险。好消息是,指导意见要求平台或企业“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具体怎么操作?从共享单车的发展来看,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实现免押金用车的方式已出现,这表明不收取押金也可以实现对用户的合理约束。

  在落实身份查验机制方面,指导意见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增了“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并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等表述,要求租赁车辆应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承租人,不应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将有关信息在车辆租赁合同中记录,并载明所有驾驶人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信息。

  如果是个人租车,应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驾驶证原件;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租车,应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至于私家车能否“共享”,指导意见中提及“租赁车辆是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行业未来:

  还在起步期有十倍百倍发展潜力

  相比共享单车平台进入高集中度阶段,共享汽车还未迎来爆发式增长,甚至还没有一家全国性平台企业。“共享汽车的发展需要有序进行,不可能像许多风投期望的那样出现火爆行情。”同济大学教授褚大建说。

  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做汽车分时租赁的平台基本都没有盈利。这些平台企业大多是依靠一个产业链条得以生存,有的有整车厂背景,有的能给上游产业带来商业价值。面对看上去很美的共享汽车新业态,平台企业究竟有哪些难处?

  共享汽车获取车位成本高,且价格缺乏有效监督。目前,一线城市停车位获取成本居高不下,城区中心平均每个停车位获取月成本超过800元,同时还有部分被承包的停车场,有些甚至对共享汽车平台公司坐地涨价,无形中提高了企业运营成本。此外,共享汽车由多人使用以及使用频次较高,导致单个车辆非现场违章次数较多。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全国九成以上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交通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表示,从目前来看,国内机场、火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的共享汽车业务量还远远不够。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现在共享汽车的数量还仅在千位数,未来将有十倍甚至百倍的发展潜力,整个行业还处在起步期。

  交通专家:

  应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良性组合

  共享汽车是否会导致新增车辆过度投放?对此记者采访了政策制定参与者、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他解释说:“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不能‘孤军奋战’,尤其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出行需求多样的大都市,应该与其他集约化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交、地铁以及广州特色的水巴、旅游巴士等形成良性组合,才能有助于减少私人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以及提升整体客运体系的便捷性和效率。”同时他表示,政策倾向于通过分时租赁减少私家车需求和购买,进一步解决“城市病”。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广州已有一度、有车、Gofun、驾呗、叮咚出行等共享汽车分时租赁平台进驻。

  今年4月,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专委会正式成立,会上由共享汽车专委会代表行业发布了全国第一个自律性服务规范。根据服务规范,共享汽车行业将建立“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通过相关规范使共享汽车适应城市发展,避免“野蛮生长”给城市交通带来压力。

  昨天,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专委会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专委会已建立了“不良信用”数据库,正在整理企业原有数据并导入“不良信用”数据库,在全行业实现数据共享。现已有部分用户被纳入“不良信用”数据库。

  记者从行业内了解到,广州地区率先出台了行业规范,随着新政出台,广州通过在行业内实现“不良信用”数据的共享,保障分时租赁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个人诚信的建设发展;同时积极与保险公司探索,针对汽车分时租赁以分钟、小时计算的这种经营方式,开发专属保险产品,在降低企业保费的同时,最大可能保障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还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针对租赁行业车辆违章处罚的特殊情况,建议实行“人车分离”,真正将违章处罚落实到违章主体身上。

  截至今年7月底,广州市共享汽车共投放4158辆,预计年底全市企业投入的共享汽车将超过2万辆。

  基本流程:

  预约取车—APP解锁—取车成功—还车到网点并充电—确认还车。在预订时APP就会算一笔账,可以选择还车地点,点击确定后就可以打开车门。

  基本费用:

  在大多数租车平台,租车价格等于基准价加里程价,其中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按小时租赁、按日租赁,也可以夜租。

  行业现状: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

  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

  每年增长20%左右的速度;

  全国90%以上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业内人士称,共享汽车要发展到共享单车目前的水平,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车、停车位、充电桩三位一体;

  二是网点密集度能让用户方便租车;

  三是实现异地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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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州日报大洋网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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