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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广州给出落实措施

2021-11-19 湾区城市群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六座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勇介绍了广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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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方面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会上介绍,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确定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六座城市,一方面这六座城市产业体系完备、市场主体规模较大,同时这六座试点城市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这六座城市涵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也兼顾了东西部地区,各有优势和特点,在这六座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示范效应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方辐射带动作用大。

具体到广州,将如何确保营商环境改革落地见效?张勇表示,入选首批创新试点城市,广州深感责任、使命光荣,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强力推进。全市上下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书”“路线图”,组建200多人的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深入开展前期研究。

张勇介绍,目前,广州对照试点目标、任务、清单,从四个方面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是研究构建改革落实体系,确保有章有法、有序有力。坚持把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作为关键,构建一个改革事项对应一个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批应用场景和一套评估体系。

二是研究数据赋能审批流程再造,健全数字化政务服务。逐项梳理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业务场景,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

三是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守住改革风险底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标准,重点围绕数字经济领域探索监管创新。

四是拿出地方特色改革硬招实招,铸造“广州品牌”。把差异化探索和可复制可推广有机结合,探索开展原创性改革,打造更多“单项冠军”,形成“广州经验”。

下一步,广州将牢牢把握创新试点的契机,开展先行先试。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携手深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在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中展现广州担当,作出广州贡献,奋力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

广州开发区将积极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闯关探路

现场媒体提问,《意见》当中指出,试点城市辖区内开发区具备有较好改革基础的,可以研究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为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的经验。广州市将会如何在广州开发区落实这一要求?

张勇回答道,广州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是广州实体经济的主战场、改革开放的主阵地,历年来诸多改革举措在全国首开先河,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我们牢记嘱托,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闯关探路。”

广州开发区民营经济活跃,聚集中小企业超过4万家,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能够为改革提供鲜活丰富的实践样本。张勇表示,将充分发挥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战略平台和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两个集群优势,通过“研发—孵化—加速—产业化”全流程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造和成果转化,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新引擎。

而在探索涉企服务新路径方面,张勇提到,《意见》关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我们将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优势,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不断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时,支持广州开发区引进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并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加强和创新监管是创新试点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张勇表示,在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方面,广州开发区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探索“智慧监管”,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高效精准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给“四新”企业留足发展空间,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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