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1+ 3”政策体系
2018-12-13 湾区城市群
在昨日会上解读的“1+3”政策体系,是针对近年来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政策制定的盲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堵点所制定的。因此更加聚焦,更具有针对性。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佛山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佛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除此以外,今后佛山还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需求适时出台更多配套政策。
A
《佛山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民营经济40条”:
加强扶持力度 更具佛山特色
“民营经济40条”在继承和发展了2015年底出台的“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40条”的基础上,结合“省民营十条”及“1+3”中三个配套政策的内容,形成了十点意见,40条具体内容。十点意见逐一就民营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破题,如如何进一步优化审批、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等。佛山市副市长谭萍表示,简单概括起来,这“40条”有三个亮点:扶持方向更广、改革力度更大、佛山特色更明显。
构建民营和国有经济
一视同仁的发展环境
扶持方向更广,体现在从“准营准入、解决痛点、优化服务、保驾护航”四方面全方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准营准入”聚焦构建民营和国有经济一视同仁的发展环境,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比如,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包括交通、水利、市政等公用事业以及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保障民间资本公平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的各种限制和壁垒等。“解决痛点”主要围绕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成本、融资、创新以及人才难题提出解决意见。
“优化服务”重点是利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信息服务和一站式资金申报服务;汇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服务资源,全面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驾护航”主要从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着手,为民营企业解决后顾之忧,放心经营。
商事登记等证照审批
继续提速
改革力度方面,将依托佛山市商事登记“一门式”受理审批系统,把原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的前端业务全部整合到工商部门“一窗通办”,将开办企业全流程(执照、公章、发票)时间从5天压缩到3天;同时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全天24小时不打烊商事登记,工商审批秒核、营业执照自助办理5分钟完成。加快“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申请材料将平均压减10%,办理时间平均压减30%。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对部分产品实施“先证后核”“承诺许可”两种简化审批模式,将有效降低企业时间成本80%以上。
打造“佛山制造”品牌
那其中如何体现佛山特色?佛山当前正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鼓励企业通过增强质量品牌竞争优势,努力把“佛山制造”品牌打造成为佛山经济产业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另外在2018-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 .3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应用机器人、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以及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还将继续举办“佛山·大城企业家”“佛山·大城工匠”命名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做成“百年老店”。
B
《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
“降成本十条”:
解决税负、用地、社保、用能、融资等成本难题
谭萍表示,在2017年实施“降成本十条”取得较好成果、得到企业高度认可的基础上,佛山在《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基础上,结合佛山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创新,形成了新一版“降成本十条”。
十条政策围绕解决企业税负、用地、社保、用能、融资等成本难题,细化为30项具体措施。在新修订的内容中有不少亮点。如土地出让方式更加灵活。今后工业用地可按最长年限一次性出让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地价款;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可直接协议出让给原承租企业。其中,对投资亩产税收高等项目,优先保证其享受优惠底价,出让底价按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确定,优先保证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土地等别对应的工业用地价标准的7折执行。
同时,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每年企业用电用气补贴不少于2亿元:工业企业新增用电补贴从去年的每度6分钱提高到每度8分钱,使用管道天然气补贴从每立方米6分钱提高到1毛钱。每年新增2亿元,对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基本电费给予资金补贴。
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佛山将全力保障用地。实行市、区两级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全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投资额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钩联系,投资额20亿元至50亿元制造业项目由市政府领导挂钩联系,投资额10亿元至20亿元制造业项目由所在区政府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挂钩联系。
C
《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金融十条”:
成功上市最高可获2350万元奖励
《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是“1+3”系列政策中的“金融十条”,主要帮助企业攀越“融资的高山”。
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如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最高奖励330万元,成功上市的最高奖励2350万元,上市后进行再融资的最少奖励50万元;同时,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由市、区两级领导亲自牵头对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扫清上市障碍。
发债方面,企业到资本市场发债,市、区两级最高奖励220万元。鼓励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发展并投资本地民营企业,落户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大型骨干企业、后备骨干企业、新三板企业发起设立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不搞“一刀切”,避免盲目抽贷、断贷;用好“转贷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20 0 0万元、日费率不超过0 .15‰的“过桥”资金,资金使用时间从7个自然日延长到10个工作日。
另外将新设立1亿元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买设备:单个中小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额度最高2000万元,年贴息金额最高为设备投资额的6%,连续补贴三年。对融资租赁金融企业落户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将各类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从2亿元扩充至3亿元以上;按照信贷产品类别和知识产权质押物的不同,由风险补偿资金分担40%- 90%的信贷风险,满足更多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设立佛山市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对做得好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增信和风险补偿,让中小微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
D
《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若干意见》
明确“六个界限”
列涉企执法行为“负面清单”
《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若干意见》内容也是十条,梅河清概括为“一个原则、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四个慎重、五个严打、六个界限”。
如“两个尊重”,主要针对政策法律不完善或者政策变化导致民营企业历史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的认定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尊重佛山市情和历史,尊重改革和发展规律,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解决民营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六个界限”,则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
另一方面,《意见》明确建立涉企执纪执法司法行为“负面清单”,提出“六个严禁”,即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办案为由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使用涉案企业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企业的合法自主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