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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交警提醒:不按规定安装车牌违停将被拖走,还记12分

2018-06-24 湾区城市群

为了在禁停区域停车不被处罚,车主竟私自拆卸车牌!不少群众发现这一违法行为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交警现场对违法车主发出警告并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对私拆车牌的车辆依法拖离,这些车主除了被罚款,还将承担被记12分的处罚,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公安接到群众多次举报,称在禅城区文龙街违法停车现象较为严重,甚至还有个别车辆私自拆卸车牌违法停车,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出行,而车辆在路边违法停车严重阻碍其他机动车通行,希望禅城公安进行整治。

  接到举报信息后,禅城公安交警大队立即派出民警到现场进行核查。民警在现场发现,文龙街地处禅城旧城区,道路较为狭窄,为了留出足够的消防、救护等应急通道,该路段为禁停路段。

  然而,即使周围拥有相当数量的收费车位,该路段仍经常有私家车违法停放,带来了极大消防和交通隐患。为保持路段安全畅通,禅城交警首先走访了附近小区和商铺,派发了大量宣传单张和张贴普法告示开展普法教育,但陆续依然会接到群众对于违法停车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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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下午,禅城交警对文龙街路段违法停车现象进行倒查和整治。发现现场仍旧有10台小汽车违法停放。通过警示教育,当场有5名车主主动表示歉意并将车辆按照规定停放至附近的停车位。在剩下的5辆违停小车中,有3辆车并未依法悬挂车牌,且3辆车悬挂车牌处都留有拆卸的痕迹。此外,车主还故意用小纸条将车架号遮挡,试图以此逃避处罚。周边居民向现场民警反映,这些车牌都是被车主本人拆掉的。

  为整治这类恶意违法行为,禅城交警对2辆有车牌违停车辆开出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将其余3辆未悬挂车牌和遮挡车架号的小汽车依法拖移。目前,车辆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拖移,将联系当事驾驶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的,将处200元罚款,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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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交警部门表示,共建良好停车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有序、高效通行是所有市民的共同心愿,希望能有更多的市民参与到规范停车秩序的日常管理中。同时,也提示驾驶人,切勿挖空心思逃避违停处罚,对于涉牌违停等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律拖移违法车辆,并对当事驾驶人进行严厉处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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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楠 夏小荔 张亿 李景睿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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