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7月1日起上调
2018-06-13 湾区城市群
下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上调。目前,佛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去年佛山平均工资
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307元,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804元
佛山日报讯记者梁建荣报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日前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据了解,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对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会将最低工资标准同单位的标准工资相混淆。目前部分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或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都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到2015年,广东共三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在去年3月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目前,广东省最低工资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目前佛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将有变化。那么,去年佛山就业人员平均能拿到多少工资?近日,市统计局公布了2017年佛山平均工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307元,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8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