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或取消对设置招牌的许可制度!这个会议审议了这些事项
2018-06-01 湾区城市群
5月31日,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以及《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钟军主持会议。
去年12月,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并向社会公众、广告协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期间,有关人员还深入三区四市开展专项调研,实地察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情况,并组织立法咨询专家等召开论证会等。经过反复修改和充分论证,江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最终形成草案修改稿。
与草案相比,修改稿对条例体例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对设置招牌的许可制度,并弱化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许可,以“分类治理”为原则,按照管理对象主体如户外广告设施、招牌等进行章节划分。同时,修改稿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分工,构建市、县、乡三级共同参与的管理体系。此外,修改稿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与管理以及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招牌设置规则与管理、运行维护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修改。
当天下午,会议围绕《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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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连续八年“零”事故
会上,江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容福华作市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江门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抓手,坚持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市实现连续八年“零”事故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报告指出,下一步,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继续完善全市200个农药追溯经营示范点建设,推进农业投入品追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同时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订《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企业奖励办法》,加大品牌创建奖励。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村农业工委主任王义表示,江门要从生产和监管两端发力,首先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源头控制力度和重点生产环节指导力度,从源头上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其次,江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技术能力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钟军表示,自《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江门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民生大事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