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连推3项改革 中山再出便民利企举措
2018-05-24 湾区城市群
最近中山在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方面动作频频,随着《中山市全面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行动方案》颁布,各种便民利企举措相继出炉。5月18日,中山市工商局更是一连推出三项便民利企改革措施,加速改革工作。
三项举措具有哪些?
【推行“容缺登记”机制】
我们昨天也介绍了这一机制。按照《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办企业容缺登记操作指引》,申请人在中山市申办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内资私营有限公司时,只要申请事项中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非主要材料缺失或存在缺陷、瑕疵的,登记部门先行受理并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待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或补正材料后发放营业执照。这个措施可以给哪些创业“新手”或“大头虾”们提供了便利。
【进一步压缩登记环节】
根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行动方案的通知 》精神,今后,对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内资私营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原则上不单独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环节,与设立登记整合为同一环节。
对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先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尊重申请人的选择,按传统的操作流程办理,即来即办。
【分类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
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根据工商部门权责清单,对不涉及前置审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等重大、疑难登记事项的业务,分类实施“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做到同一事项的受理、审查、核准等环节业务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办理。
目前,中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权限内适用“审核合一”登记制度的业务类型包括名称预先核准、内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企业迁移登记、企业集团登记、证照管理等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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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网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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