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新建与扩改建道路须100%设置独立自行车道
2018-05-16 湾区城市群
深圳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应100%设置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原则上尽可能避免与人行道共板设置,至2020年,深圳全市新建及改扩建自行车道不少于1000公里。记者5月16日从深圳市交委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完善自行车交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深交〔2018〕15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了深圳未来完善自行车行车配套的具体举措,对于当前市民意见较大的自行车道不连贯、自行车乱停放等问题,也提出了明确解决办法。
加强“机非隔离” 保障自行车路权
《工作方案》指出,深圳将按照“一年示范、两年成网、三年完善”的总体目标,系统开展全市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整体提升既有自行车道出行品质,打通网络瓶颈,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自行车专用道,促进和提升自行车交通发展。
具体实施目标包括:
一,保障自行车道路权,通过物理隔离、通道专属、渠化交通等多种措施加强机非隔离,塑造更安全骑行环境;
二,打通公共出行“最后一公里”,构建分片区、分层级自行车通道,保障自行车道成网成片,提供时空连续的自行车通道;
三,持续完善自行车停放设施,鼓励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设施服务能力,促进自行车停放设施与轨道/公交站点、大型公建区、居住区等的一体化规划建设;
四,规范、鼓励和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理顺自行车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
3年新建1000公里 实现自行车道全贯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应100%设置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原则上应尽可能避免与人行道共板设置,通过缩减机动车道或利用机动车闲置空间等多种方式增加自行车道空间,保障自行车路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作方案》为深圳以后的自行车道明确了建设标准和要求。
未来几年深圳自行车道将达到多大的规模?自行车道不连贯的问题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在其中《工作方案》中都能找到答案。
《工作方案》指出,至2020年,深圳全市新建及改扩建自行车道不少于1000公里,其中2018年不少于200公里,2019年不少于300公里,2020年不少于500公里。
其次,打通既有自行车道断头路。以片区综合整治为抓手,充分挖掘次支路网及街区穿越小径空间,提升片区自行车道网络连通性。至2020年基本实现街道内部既有自行车道网络贯通。
此外,完善自行车接驳网络。构建以公共交通枢纽为中心的骑行网络。至2020年基本实现轨道站接驳自行车道和停放设施设置全覆盖。
同时,推进跨区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一到两条跨区自行车专用道的规划建设,编制跨区自行车专用道规划,满足主要交通通道上跨片区自行车通勤和休闲需求,并通过结合风雨连廊的方式,塑造全天候自行车道。
探索立体与智能停放 让自行车停对地方
随着共享单车在深圳的推广,共享单车的乱停放问题饱受诟病。如何让自行车有地方停,停到正确的地方,《工作方案》就提升自行车停放配套提出了多条建议:
完善路侧自行车停放区设置。依据《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全面完善路侧带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其中2018年不少于8000处。
加大自行车停放设施供给。在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公园景区等骑行流量大的场所,探索采用地上、地下立体多元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自行车智能停放设施的规划建设,以福田华强、南园、车公庙、南山科技园等片区为试点,加快推进首批智能停放设施试点工作,并持续跟踪评估试点效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小区与工商业场所须配建自行车停车设施。在居住区、商业办公区、工业厂房、公共设施等场所内配建自行车停放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既有建筑物配套多样化、高品质的自行车停车设施;新建轨道线路站点实施自行车停车设施100%配建。
路口无障碍化改造。通过采用车道窄化、改变路面材料等多种物理稳静化措施,实施交叉口及出入口自行车无障碍化改造,完善自行车道沿线照明、排水、街道家具等设施,完善自行车通道标识系统。以福田福强-保税、罗湖笋岗、宝安西乡等片区试点设置优先等候区域和专用信号灯。研究将路侧绿化带由道路边线调整至机非隔离带,以连续绿篱墙实现不同类型交通完全隔离,实现自行车出行的可持续安全保障和环境提升。
三位一体监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自行车管理中的重要一项,其车辆停放、押金、预付金安全监管、车辆清理整治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出台的《工作方案》对规范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出了系统的要求:
持续开展行业规范管理整治行动。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加强车辆清理整治、完善配套保障能力、严格用户资金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押金、预付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构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智能监管体系。建立智能监管平台,接入企业运营数据,依托电子身份标签、共享停车锁和政府监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精准管理。同时相关数据与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等相关管理部门共享。
制定企业标准、联盟标准,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信誉定期考核机制和管理档案,加强对运营企业服务规范性的管理。完善行业企业与使用者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加强行业发展评估与运用。滚动评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和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绿色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