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预算资金 扩大补贴范围
2018-05-07 湾区城市群
宝安日报讯(记者 何柳 通讯员 陈剑明)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市残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于此,宝安区残联修订完善了新的《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下称:新《细则》),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并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加残疾人收入,促进辖区残疾人事业与产业并重发展。
记者了解到,新《细则》提高了“社区残协经费”、“接受日间训练的午餐补助”、“残疾人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费”、“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省级或市级残疾人劳动职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等各类残疾人赛事获奖个人和团体奖励”等补贴标准,同时,将从事辅助性就业或庇护性就业纳入“午餐补助”补贴范围,扩大了补贴范围。首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经核算,新《细则》预算资金比旧《细则》预算资金增加1116.52万元。
新《细则》明确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上岗就业残疾人补贴标准、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等26项就业项目开支;明确了户籍精神病患者康复经费、购置残疾人辅助器具产品、样品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购置费用、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服务费及维修费等16项康复项目开支;明确了义务教育学龄段残疾学生特殊教育支援服务补贴、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干预费用支出、残疾人高等教育补助等4项教育项目开支;明确了残疾人文体活动、新办理深圳通残疾人免费乘车卡的制卡费开支、残疾人就业及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等10项经费支出其他项目开支。
新《细则》继续保持了较低的保障金征缴比例和基数,扩大了保障金的免征用人单位范围,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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