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深圳路边临时停车超时无须双倍补缴 5月1日实施
2018-04-26 湾区城市群
市交委道交中心、消委会相关领导介绍实施细则和注意事项
4月26日,深圳市交委召开《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解析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后在路边临时停车超时后,不再将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超时费用只需按收费标准补缴费用即可。
据了解,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增加了“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方式,使用人选择事后缴费方式的,应当事先绑定信用卡,或者选择其他可以提供信用担保的支付方式。停车人停车时须先启动缴费流程,并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提示缴纳停车费即可。
如果逾期未缴费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在绑定的信用卡内扣除相应的停车费。如因信用卡持卡人、银行原因导致无法扣费的,停车人也可以按照提示主动补缴停车费;在未补缴费用前,无法通过原手机缴费账户使用停车位。
市交委道交中心表示,停车后启动缴费流程是操作的关键,本次修订对新增“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方式也同样有停车后须先启动缴费流程的要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停车后不按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的,给予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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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新闻网 来源:深圳新闻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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