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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 合作备忘录》签署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8-04-24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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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通讯员/梁荣杰)近日,在澳门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消保组织工作会议上,江门等珠三角九市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消费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也可回居住地投诉处理。

《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合作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交流与培训;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及纠纷方面的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三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宣传工作。备忘录合作地域范围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内9个城市及2个特别行政区消费者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上述大湾区内各消费者组织在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我市毗邻港澳,港澳江三地的消费者交往频繁,备忘录的签署将会推动我市经济繁荣发展,也符合市委、市政府“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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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江门网 来源:中国江门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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