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该拿多少加班费
2018-04-08 湾区城市群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清明假期依旧要加班?那么加班费怎么算呢?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清明当日(4月5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4月6日、4月7日可安排调休或付2倍加班工资。如果清明3天全部加班又不补休,至少应拿685.6元加班工资。
据了解,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8年清明假期放假共3天,即4月5日至7日。其中,4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日、7日为调休日。
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一名员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即每月2130元,那么,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130÷21.75天×300%×1=293.8元;休息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130÷21.75天×200%×1=195.9元。如果该名员工假期3天都在加班,加班费总计为:293.8+(195.9×2)=685.6元,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整个清明假期都在加班,拿到手的总加班费不得低于685.6元。
作者:庄瑞玉 来源: 深圳特区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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