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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宪法基本法办事是澳门法治发展根本保证

2018-04-02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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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25周年。澳门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共同构成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基本法为澳门提供了符合“一国两制”和澳门实际的政治框架体系。基本法体现的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制度设计,既为澳门的民主政治提供了法律基础,又大大地调动了澳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力。

  澳门回归后近二十年的发展历史证明,坚持按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办事,是澳门民主法治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澳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证。

  尊重中央权威

  按宪法和基本法办事,首先就是要充分认识和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本质。“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一国”原则是“一国两制”方针在澳门实施的基础,是正确处理中央与特区关系的关键。维护一国主权,是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共同任务;尊重中央权威,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义务和法律责任。中央具有实施宪法和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政治责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按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就必须维护和配合中央对澳门的全面管治权。

  回归以来,澳门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加强“一国”原则,尊重和认同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尊重和认同宪法确认的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中央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力,积极维护和配合落实中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认同和尊重中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发展问题的主导权和最终决定权。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澳门循序渐进地推动澳门政治体制稳步向前发展。2012年,澳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基本法的解释顺利完成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适度修改,扩大了两个产生办法的民主程度,为2013年的立法会选举和2014年的行政长官选举提供新的法律依据。

  在中央的支持下,澳门已经顺利地产生了四任行政长官和六届立法会,保证了政治体制的稳定和有效运作。澳门民主政制的发展,获得澳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循序渐进发展民主政制的基本原则已经成为澳门社会的政治共识。

  履行法定责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因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实施宪法和基本法的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基于“一国两制”,澳门的各政权机关及全体公职人员有义务充分理解宪法和基本法的内涵,积极履行实施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责任,积极配合中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在澳门基本法的框架下,形成了主体多元、职权丰富、方式多样的基本法实施监督机制。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司法机关,既是基本法的实施者,也是基本法实施的监督者。

  为全面落实贯彻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积极履行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经过充分准备,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相关:宪法基本法 澳门法治
作者:法制日报——法制网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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