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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批6家之一!中山首家合作制公证处揭牌

2018-03-26 湾区城市群

3月26日上午,中山市首家合作制公证处——中山市香山公证处在南区悦创中心正式揭牌营业,这也是全省首批6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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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去年七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公证工作会议,要求“要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对公证服务的新要求,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今年1月10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复同意,广州、珠海、汕头、惠州和中山分别设立6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这也使广东成为全国推行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设立数量最多、组建时间较早的省份之一。在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市香山公证处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并报司法部审核备案,于2018年1月11日正式设立。

  中山市司法局局长赵小冰介绍,公证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让公证机构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增强公证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促进公证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中山原有的5家公证处已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的成立,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不断创新公证服务新模式,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也有利于提升公证行业服务质量。

  据介绍,合作制公证机构是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不需要国家编制和经费,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行民主管理。

  作为中山市首家及全省首批六家合作制公证机构之一,香山公证处实行“三个不变”原则:一是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二是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三是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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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伟楠 叶志文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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