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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业园区准入门槛!江门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了这些大事

2018-02-24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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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工作方案、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会议还对这些工作的完善落实作了进一步的部署。

  审议通过《江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让城市品质迈上新台阶

  为加快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高标准建设城市新区、城市更新、城市交通水平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服务设施完善、城市景观提升、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等行动计划,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城市面貌、城市品质迈上新台阶。

  会议认为,城市品质提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的迫切需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结合创文工作,融入侨乡特色文化,不断优化城市面貌,加强城市管理水平;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充实工作队伍;要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本;要持续推动“四化”(美化、绿化、亮化、净化)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三旧”改造,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的工作方案》

  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园区产业布局,提高入园项目质量,规范入园项目管理,加速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江门市编制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优化产业布局,加速产业集聚”、“实施准入管理,明确准入条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评估项目”等三大项工作任务,以及园区主导产业、准入标准。在主导产业方面,以优化完善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为原则,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明晰了产业布局和招商方向;在准入标准方面,结合新时代要求以及兼顾东西部园区发展需要,提高产业园区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容积率等准入门槛。

  会议指出,出台《工作方案》很有必要,且非常迫切,关系到江门未来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在有限的土地资源空间里实现存量与增量的高质量发展,高起点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集聚发展水平。各市(区)要列出工作落实的安排和台帐,加强执行的刚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审议通过《江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建立消防安全共管共治网络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江门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编制了《江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坚持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会议强调,《规定》出台后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明确横向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和纵向市、县、镇、村四级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共管共治网络;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与省、市有关考评和考核结合起来,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消防安全的重点和特点因地制宜,强化部门履职,把防范关口前移,真正使《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专题学习了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相关:江门市政府 产业园
作者:陶然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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