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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房屋租赁 相关规定将进入立法议程

2018-02-08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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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立法计划涉及出租车、住房租赁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肖雄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丹 通讯员/穗仁宣)2月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立法工作部署动员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邓成明介绍了2017年立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8年度立法计划各项目的情况,明确了各项目的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分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共计29个项目,其中正式项目14个,预备项目15个。正式项目中审议项目12个,提案项目2个。审议项目包括制定《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7件法规,废止《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等4件法规,出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提案项目包括制定《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和修改《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将加大对拒载议价等营运违章行为处罚力度

在多项审议项目,《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关系民生的法规备受关注。

近年来,广州市巡游车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车辆停产严重(车辆停产1806辆,单班运营5152辆),驾驶员收入锐减、流失严重(驾驶员缺口约1万人),行业吸引力下降,行业服务质量下滑,市民、乘客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舆情长时间持续进行负面报道。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制定,是增加对企业的退出机制和加大对拒载、议价和“非编”驾驶员运营等营运违章行为处罚力度,将对进一步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减少驾驶员营运违章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市民反映强烈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也将逐步得到缓解。同时,通过适当延长出租汽车运营年限,将进一步降低行业经营成本和增加驾驶员收入,增强行业的吸引力,有利于维护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广州市人民政府将于今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案,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12月进行一审、二审,明年上半年进行三审并交付表决。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是促进巡游出租车行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城市形象和维护乘客、司机、企业合法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迫切需要。

立法助推“购租同权”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市政府已于2017年9月提案,由于国务院正在制定同主题行政法规《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为避免广州市法规出台后与上位法不一致,常委会将于2018年12月对该法规进行一审,滚动至2019年二审、三审。

据介绍,现行广州市政府规章《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自2005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市场及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规章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实际需要。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立法思路是:进一步培育和发展透明、诚信、有序、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广泛参与的房屋租赁社会管理机制,构建“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房屋租赁管理体系。草案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房屋管理、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房屋租赁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信息共享、诚信管理等。

草案涉及的内容将要求市政府应当采取金融支持、用地供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草案同时还将规定承租人可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可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推动“购租同权”。

充电桩地域权或有规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提案项目以及预备项目中,也有值得关注的项目,例如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物业管理规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幼儿教育管理规定等。

广州市国土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起草的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初稿内容涉及建立统一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平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衔接,特别是扩充不动产权登记的范围,例如海珠湿地、流溪河等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有关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分别登记;对于目前新出现的问题,例如充电桩地域权登记进行规定,以解决用地权属矛盾方面的问题,又符合新的产业发展要求。

《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修订)》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之一,预计2019年由市政府提案。

据介绍,《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997年2月5日起施行,至今已有20年。在这期间,《规定》对广州市幼儿教育机构的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及保障广州幼儿教育的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随着广州城镇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及幼儿教育理念的不断变化,加之结合广州土地资源紧缺、人口流动性大等特点,广州在优化幼儿教育体系、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办园规范和质量等方面的压力持续增加。

《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修订)》将对广州市幼儿园的成立、停办、变更等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对有关幼儿教育的财政资助、经费保障、收费监督和法律责任作出系统性的规定,以解决幼儿园收费不规范问题的必要条件;还将对民办幼儿机构、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作出针对性规范;此外,对教学内容和幼儿课余生活也将进行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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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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