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深圳将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保障制度
2018-02-08 湾区城市群
记者昨日从市妇联获悉,《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6日发布。该《行动计划》重点从“保安全、拓空间、促参与、强保障”四个方面提升儿童福祉,着力一致性、可操作性、分步实施、示范性和多元参与五大原则,明确了促进儿童安全保障、拓展儿童友好型空间、增强儿童参与实践、提升儿童社会保障、宣传推广儿童友好概念、研究儿童公共政策等六大行动任务,采取试点示范、分领域、分阶段持续推进等方式,全面推动深圳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行动计划》指出,随着大众对儿童健康发展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适宜儿童健康成长的友好型城市环境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不仅是深圳本地儿童健康发展和现实需求,也是“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型的新时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实践与探索,对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行动计划》提出了六大行动,全面保障儿童安全,拓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空间,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的有效机制,推动建立完善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全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知水平的要求。
根据《行动计划》,促进儿童安全保障行动中,要加强儿童保护与法规保障,加快推动儿童保护相关立法工作,建立儿童社会保护机制,完善儿童安全报警系统,试点推广儿童安全出行系统。儿童友好型空间拓展行动则包括面向城市尺度、街区尺度和社区尺度三个维度的儿童友好型空间行动,特别是要大力试点推广儿童友好型医院、儿童友好型图书馆、儿童友好型公园和母婴室示范点等。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离不开儿童参与实践。除社区儿童参与专题培训和儿童议事会培育计划外,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和城市发展建设也十分重要。《行动计划》提出,要探索建立儿童代表参与城市发展规划议题的平台与机制,对涉及儿童相关事务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诉求。组织儿童参与市政公共设施、学校、街道、社区等公共空间的新建和改造的前期调研、论证及规划设计,明确儿童在需求表达、方案制定、决策公示、评估反馈四个关键环节中的参与权利。
《行动计划》还对提升儿童社会保障有具体的规定,在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和儿童平等受教育保障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优化儿童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儿童健康素养项目和妇幼安康项目,还要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多样特色发展,加强儿童自然教育,开展阅芽计划。
建构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对此,《行动计划》提出普惠型社会福利供给保障行动,着力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和儿童福利水平,保护弱势儿童,建设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和爱心妈妈小屋。
为更好地提高全体市民对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知晓率,《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召开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研讨会,开展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立体化宣传,开辟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宣传专栏,宣传儿童权利保护法制及开展儿童权利保护知识培训。
《行动计划》特别谈到,要开展儿童公共政策研究行动,进行深圳市儿童发展状况和需求常态化、儿童大数据管理系统、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督导评估体系、儿童友好型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指引等方面的研究。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方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