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已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2份
2018-01-11 湾区城市群
“有没有张贴垃圾分类设施温馨提示?”“有没有建立台账?”“大件垃圾回收区域在哪里?”……1月11日上午,深圳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动,邀请市人大代表黄丽君、市政协委员李毅、城管监督员以及媒体记者等深入居民小区,现场督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据了解,于1月8日正式启动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是深圳市城管局继召开 “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首发全国第一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实现全市3478个有物业管理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后,在垃圾强制分类领域,再度打出的一记“重拳”,这意味着,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正式开启。
在此背景下,本次行动分为5个督查组,分别前往全市十个区(新区)开展督查。督查行动主要选取了问题较为严重的小区,突出短板,以便更好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记者随其中一个督查组检查了两个小区——福田区福田街道京海花园和南山区西丽街道平丽花园。在京海花园,记者看到,小区配置了标准的分类设施,但未在大堂电梯口、出入口等居民经过、显眼的位置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回收时间,“没有公示,就是没有明确告诉居民分类的生活垃圾应该扔到哪里去,应该让居民一目了然的知道。”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这样向记者说道。对此,街道执法人员当即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日行整改。
在平丽花园,该小区未设置废旧织物回收箱,同样也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执法人员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在督查行动过程中,深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对垃圾分类工作建言献策。市人大代表黄丽君表示,目前政府自掏腰包,配置了分类投放设施,明确了物业和收运企业责任,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基础,希望下一步继续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更多的人做好垃圾分类。市政协委员李毅表示,生活垃圾投放分类工作应落到实处,同时也应给民众和社会一些耐心。
据了解,当天督查行动共开出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主要存在问题是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大件垃圾点的未能妥善处理等。
据了解,截至1月11日上午,深圳全市共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2份。下一步,全市城管部门将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违法对象——尤其是收到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仍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开出正式罚单进行处罚。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执法检查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