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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半年拟出台一批人才住房新政

2018-01-12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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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抓紧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人才住房拟面向无房的各类人才,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人才,以及公务员、教师、医生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1月1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市政府关于人才住房工作情况报告”透露了这一消息。

  过去两年开工、筹集保障房15万套

  近年来,随着深圳房价上涨,社会居住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压力与日俱增。预计“十三五”期间,深圳各类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将达50余万套,其中大部分人才在购买普通商品房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为此,深圳提出“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

  为实现这一目标,深圳一方面加大用地供应,截至目前,已安排新供应用地0.74平方公里,超出原计划38%;另一方面,通过城市更新配建、产业园区配建、棚户区改造、工改居、公共设施上盖等途径,多渠道筹集房源。此外,深圳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成立人才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市场房源,向人才出租;鼓励各类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单位利用其自有或管理的配套职工宿舍、公寓和住房,开展专业化、规模化租赁经营。政府则主导打造深圳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互联网+租赁服务+公共服务”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的租赁信息服务。

  报告称,2016年至今,深圳共计开工和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15万套,供应8.7万套(其中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园区人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4.7万套)。

  中小微企业人才较难纳入保障范围

  不过,报告也指出,当前深圳人才住房存在的三大问题:一是土地资源瓶颈制约大。“十三五”以来,深圳新增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0.74平方公里,占全市新供应住房用地总量的60%、土地供应总量的11%。而预计通过新供应土地、城市更新配建及产业园区配建等途径落实的建设用地,仅能够支持建设21万套住房,仍有19万套需要通过盘活其他存量用地或存量住房来解决,筹集建设难度较大。

  二是人才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深圳人才安居实施“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其中,实物配置以面向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定向配租配售为主,而众多中小微企业人才却难以纳入保障范围,使得大部分企业人才获得感不强。即便是面向某行业予以倾斜,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行业类型多、人才种类多、人才评定难等问题,难以平衡好各类人才群体的分配比例。

  三是区域间人才住房供需不平衡。目前深圳人才住房项目主要集中分布于坪山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等原特区外区域,而居住意向最为集中的区域为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导致中心区域人才住房供不应求,而偏远区域人才住房短期内出现剩余的现象。

  拟采用单位定向分配和人才个人直接分配结合

  报告透露,为进一步解决当前人才住房的困境,深圳市委、市政府正抓紧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人才住房拟面向无房的各类人才,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等方面人才,以及公务员、教师、医生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以90平方米左右及以下为主,可租可售,以租为主。相配套的,还将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加快出台《深圳市人才住房租金定价细则》《深圳市人才租购政策性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这一系列政策都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与此同时,政府还将继续加大筹集力度,包括通过将地铁上盖及轨道站点一定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划为控制区域,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出台《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以外,全部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以及探索临深片区城际合作新机制,通过TOD模式,在宝安、龙岗、坪山、光明和深汕合作区等区域筹集建设大型安居社区等。

  在市场方面,则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人才住房租赁业务,支持人才租赁住房资产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调动各类主体筹集人才租赁住房的积极性;积极推动租购同权,将住房租赁与入户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对接,培育住房租赁消费观念。

  此外,报告还透露,目前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住房分配政策,将采取面向单位定向分配和人才个人直接分配相结合的方式。

相关:人才住房
作者:张玮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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