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建设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养老服务圈
2018-01-07 湾区城市群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由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牵头撰写的《佛山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5年)》(下称《规划》)已于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未来佛山将分类统一养老机构名称,并实现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规划》,佛山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总体目标是: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发展目标。继续加强落实佛山市提出的“8974”养老服务发展目标(89%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至2025年,重点提升质量和调整结构,实现全市养老床位发展与人口发展相匹配,老年人千人床位数达到42张(养老床位占总服务老年人口的4.2%)。
“养老院、敬老院、护老院、福利院、老人院、星光之家、居家养老中心……”繁多的养老机构名称时常让人摸不着头脑,今后这一现象也将得到改变。《规划》 明确,未来将机构养老设施按主要的功能配置和服务人群的不同,分为“养老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两大类,其中敬老院、老人院、福利院养老部门等设施统一规范为“养老院”,临终关怀院、特殊养老院、老人护理院、老年养护院等统一规范为“护理型养老机构”。
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也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将原先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设施等统一规范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对于其他仅提供场所、由老年人自主组织活动的社区健身房、阅览室(含书画室)、棋牌室、网络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则归入“配老设施”。
《规划》要求,机构养老设施需要设置在社区级及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步行范围内,临近环境宜人的开放空间,远离污染源和噪声源; 并在考虑医养结合的前提下,尽可能临近医疗卫生设施设置,且距离综合医院不应超过5公里车行距离。
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来则将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设置,在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日常医疗等多类型上门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配套结合社区文化活动室、体育健身场地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根据上述要求,到2025年,佛山将建成机构养老床位49972张,并实现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公里半径至少一处,农村社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一处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格局。
数读佛山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5年)
总体目标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实现“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发展目标。
继续加强落实佛山市提出的“8974”养老服务发展目标(89%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至2025年,重点提升质量和调整结构,实现全市养老床位发展与人口发展相匹配,老年人千人床位数达到42张(养老床位占总服务老年人口的4.2%)。
机构养老设施
近期目标(2016-2020年)
以户籍老年人口数上浮10%为服务人口。
养老床位占总服务老年人口的4.2%,其中老年护理床位达到总床位的15%以上。
远期目标(2021-2025年)
以户籍老年人口数上浮15%为服务人口。
2025 年养老床位占总服务老年人口的4.2%,其中老年护理床位达到总床位的30%以上。
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100%的街道(镇)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全覆盖。
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服务半径应在1000米以内,鼓励按500米的服务半径增设设施。
农村社区原则上每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