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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立案受理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2017-12-23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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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已立案受理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公告显示,12月18日,广州中院立案受理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与被告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审开庭前向法院申请诉讼。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据悉,从2017年8月份开始,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截至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消委会投诉部就收到消费者对小鸣单车的投诉2952件。12月18日,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作为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州中院当场立案受理。

  在民事起诉书中,原告认为,“小鸣单车”app中有关押金退还说明是由被告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据此被告不合理地长期占有消费者的押金,限制了消费者对押金的财产权,对于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在面临诸多消费者投诉押金退还已经构成逾期构成严重违约的情形下,仍接受不特定的消费者作为新用户注册并继续收取押金,这表明被告至今仍涉嫌对逾期退押持放任态度,仍涉嫌对后续不特定多数新用户存在侵权的故意。

  原告提出,被告在押金收取、存管及退还等方面,已经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要押金与被告的其他资产无法实现法律意义上的隔离,基于消费者押金未能得到法律意义上的安全保障,被告就应取消其不规范的押金做法,以避免引发更多、更大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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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尚黎阳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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