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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每月5、15、25日统一查酒驾 明年1月7日结束

2017-12-07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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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江时报讯 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11月8日至明年1月7日,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省查处酒驾统一行动日,各地交警部门会根据辖区酒驾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自行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

  “惠州交警部门严查酒驾不放松!除每周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段开展2~3次集中整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外,各交警中队也会采取不定时间、地点等方式进行严查。”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交警部门升级了酒精检测系统,将酒精测试数据与电脑后台直接相联通,实时记录检测结果,一旦酒后驾驶数据形成将无法进行更改,能有效预防人为降级处理等情况发生。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惠州交警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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