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国内率先开展社会保险诚信公约签约
2017-11-12 湾区城市群
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11月10日,广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举行广州市社会保险诚信公约签约授牌仪式。来自广州市用人单位、银行、定点医药机构等共37个单位成为首批签约单位,在现场签订《广州市社会保险诚信公约(试行)》,并领取诚信公约签订单位牌匾。
据广州市社保监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诚信公约内容包括自觉履行各项社会保险义务、主动抵制社保领域歪风邪气、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确保社保信息真实准确、主动宣传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积极参与各类监督检查活动、自觉参与营造有序高效的基金运行秩序以及检查公约条款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是各签约单位在做好社会保险“守法”刚性规定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险“诚信”软约束作出的书面承诺。
据了解,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等非营利性机构在业内组织签订“诚信公约”的做法在旅游、商品零售、商保等行业较为普遍。但在社会保险领域,目前还没有先例。广州市发起和签订社会保险诚信公约的活动,在国内属于先行先试的创新之举,这是广州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根据本市实际,借鉴相关行业的成熟经验,在广泛征求相关企业、银行、定点医药机构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有益探索,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社会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实现共同守护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据悉,广州市于2013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第一批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全面试点城市,一直以来,积极创新社会监督工作,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设立举报投诉欺诈骗保奖励资金,成立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队伍,推动社保政策制订前的网上听证等等,为推进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工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营造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经一年多的努力和准备,在今年7月份,广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第一届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社会保险诚信公约(试行)》,同时,监委会办公室配套制订了《广州市社会保险诚信公约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签约单位的准入、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使整个诚信公约的运行更加严谨、规范、可操作。
此次签约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出签约倡议后,收到了大量来电和邮件询问,经监委会办公室严格核查及资格公示,确认37个申请单位符合签约条件,成为首批签订社会保险诚信公约的先行者,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广州市社保监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认为,首批37个签约单位,从单位规模、行业类别、所有制形式等方面来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此外所有签约单位都通过了社会保险守法诚信情况的核查。从这个意义上讲,首批签约的37个单位,不仅是社会保险的“守法”单位,而且是勇于担当社会保险“诚信”责任的单位。按照公约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今后监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发出诚信公约签订倡议,号召更多单位自愿加入签约队伍。同时,也将定期、不定期或发动社会力量对签约单位履行“诚信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诚信公约得到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完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