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418名退役士兵已返乡报到,他们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2017-11-01 湾区城市群
从9月1日起,中山市退役士兵陆续回中山报到,报到地点为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业务窗口。11月1日,笔者从中山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已有418名退役士兵办理了报到手续,这批退役士兵主要为2015年秋季入伍的士兵。
据介绍,今年秋季退役士兵主要来自河南、天津、广西等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的士兵。中山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了可以享受部队提供的退役金以及社保接续外,回到地方后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地方政府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2014年12月,中山市政府正式同意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实行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不分农村和城镇统一按照全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给;转业士官按照全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发给。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服役多一年,在义务兵补助金基础上增发8%(即按照应发义务兵补助金的8%增发)。
2、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退役士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镇区按规定(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七成以上标准)每年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3、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申请培训资金补助。中山市2011年12月出台《中山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中山2011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两年内参加中等职业技能培训、高等职业技能培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高等职业技能培训考前培训、成人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以及退役后复学的,可申请培训资金补助。最高每人每年可补助8000元。
4、报考高职院校可享受加分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如果报考高职院校,可在其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自主创业享受扶持优惠政策。今年中山还出台了《印发中山市复退军人就业创业优等工作机制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就业进行帮扶,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还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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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主要有如下四类:对服现役年满12年及以上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等级的残疾士兵以及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上述人员也可以选择领取自主就业领取一次性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