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深圳公立医院院长实行薪级制 患者看病体验会更好吗?
2017-10-12 湾区城市群
深圳自2010年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首批试点城市后,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方面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但综合改革还未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尚未成熟定型。10月12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在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中透露,下一步深圳将探索实行院长薪级制和目标年薪制,对公立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独立审计,并适时启动公立医院管理立法。
【深圳目前哪些公立医院在改革?】
7家新建医院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管理
深圳初步建立了公立医院“出资人”管理制度。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说,目前深圳共有7家新建医院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管理。
其中,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聚龙医院(萨米国际医疗中心)三家医院是实行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山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实行市校联席会议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山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实行的是区校联席会议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另外,根据深圳三名工程有关要求,所有新建医院均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管理模式,并与国内外知名校或名院合作。
但肖幼美等十余名代表认为,从目前情况看,深圳市属公立医院属市医管中心管理,区属医院及社康中心属各区卫计局管理,新建及部分合作公立医院属各高校管理,形成了公立医院多头管理的格局。代表们担心,如果代表政府“出资人”管理公立医院职能不清晰,加上新建医院进入市场化机制,可能导致对接障碍。
【深圳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如何?】
综合改革还未全面推开,进展不均衡
对于代表们的疑问,深圳市卫计委也坦言,尽管目前深圳已基本建立了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方面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但综合改革还未全面推开,存在进展不均衡的现象,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尚未成熟定型。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是深圳市医管中心法定机构运行模式尚未建立。这导致难以彻底转变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公立医院的传统思维和模式,政府办医职能分散的状况未能彻底扭转。
二是公立医院依法治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和公立医院的权责界限不清,政府办医相关部门职能转变尚不到位,“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同时存在。公立医院作为独立法人,一方面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核心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法治理、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受制于当前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公立医院的人事编制、科室设置、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内部微观事务运营管理自主权尚未得到落实。
三是区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相对滞后。暂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经验模式,且各区推进进度不均衡。
【深圳公立医院下一步怎么改革?】
适时启动公立医院管理立法
深圳市卫计委表示,今年在完善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规划设置、财政补助、人事编制、薪酬分配、医疗保险、收费和医药价格等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绩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等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外,将重点提高公立医院专业化管理水平。
“比如,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实行院长薪级制和目标年薪制,健全考核和问责机制,推进医院管理团队职业化建设。再比如,在公立医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等,提高财务运行效率;推行第三方会计审计监管,对公立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独立审计,保障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等。”
该委相关负责人还透露,深圳将适时启动公立医院管理立法,依法明确公立医院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和管理形式,推动其向法定机构转变,以及明确公立医院的筹资制度和监管规范,保障公立医院依法独立运作。此外,深圳还将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编制人事薪酬等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