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A类和B类司机须办理互联网平台用户注册
2017-09-26 湾区城市群
司机们注意啦!即日起,全市A类和B类驾驶人,均要到交警部门办理互联网平台窗口用户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窗口注册用户后,才能办理其他业务。
记者昨日从东莞交警处获悉,该支队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市交警各业务窗口启用先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窗口注册用户后办理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全市交警部门各业务窗口在办理或处理大中型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补换证、审验、满分教育、变更联系方式等窗口业务时,应当要求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注册窗口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个人窗口注册用户后办理相关业务。也就是说,全市A类和B类驾驶人,均要到交警部门办理互联网平台窗口用户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窗口注册用户后才能办理其他业务。
东莞交警表示,这项要求并不是为A类和B类驾驶人增加麻烦,而是为了向广大驾驶人提供便利。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窗口注册用户后,驾驶人足不出户,就可在互联网平台(http://gd.122.gov.cn)或者手机APP“交管12123”上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及换领机动车号牌等十多项业务。
温馨提醒
办理流程:个人用户持身份证到车管所一楼业务厅35号窗或者全市各镇街交警大队互联网平台注册窗口办理;道路运输企业持营业执照、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属镇街交警大队互联网平台注册窗口办理。注册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示用户名和登录的密码。
个人或企业成为互联网平台的窗口注册用户后,电脑登录http://gd.122.gov.cn或者手机APP“交管12123”登录平台,就可在线进行车驾管业务的查询和办理。
作者: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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