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广东基层医院住院有望报销九成
2017-09-14 湾区城市群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座谈。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多个部门在会上作了汇报。
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将达90%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197万人,参保率超过98%,比全国高出三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已提高到2017年450元。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规定报销比例分别为87%和76%,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方面,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支出近21亿元,受益人次179万,大病患者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约12个百分点。
下一步,广东将系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全面开展按病种付费,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增加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量,以便各地选择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确保年底前病种数不少于100种;在汕头、中山、清远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全省有条件地市广泛开展;指导广州、深圳深入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工作。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基层发展政策措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将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全省三甲医院每年2700人下基层
省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广东将落实选派城市三甲医院不低于5%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级医院工作任务。目前,方案已经印发各地,要求各三甲医院今年全面启动此项工作。据测算,全省105家三甲公立医院每年可下沉基层2700余人。
此外,将加强人才帮扶,调整完善144家城市公立医院对口533家县级以下医院对口支援体系,开展“一县一策”对口帮扶,加强对县级医院的人才支持。
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将实现对接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地制定和落实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全面开展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水平。同时,将制定完善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完善审核审批机制,由民政厅牵头起草认定办法指导意见,力争明年第一季度前出台。此外,将利用全省集中式医保系统和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做好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信息对接系统,2017年底前完成系统对接,2018年上半年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实时对接,2018年底前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省内异地“一站式”结算服务。
省民政厅还建议,探索为困难群众购买商业保险服务。此外,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合计约250万人,每年所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约9000万元,建议由医疗救助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