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法规

注意!外地临牌车首次违反深圳限行令也要罚

2017-09-05 湾区城市群

QQ截图20170905114645.png

9月11日起,深圳交警要正式严查临牌了。为规范临时号牌机动车通行秩序,深圳交警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进行检查和现场执法。这也意味着冒险带失效临牌或粘贴不标准车牌就上路的车主有可能被处罚,有卡口电子警察加铁骑巡逻在等待着。而且,外地临牌高峰限行“冲禁令”一次就罚。

  深圳市交警局9月4日晚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文章率先发布了该消息。文章介绍,根据其发布的针对临时号牌管理的最新通告,该通告自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施行,2017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为执法缓冲期,9月11日起正式执法。为此,深圳交警将从9月11日开始,通过铁骑巡逻警力、路口固定执勤警力,每天设置55个整治组,持续开展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违法的专项整治工作。

  由于部分机动车为办理新车入户、迁入迁出或号牌损坏遗失补办等业务时,需要张贴临时号牌通行,此类临时号牌车辆无法利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识别。其中,交警主要整治临时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包括:无临时号牌、临时号牌过期、不粘贴临时号牌、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冲禁令”、临牌车辆违停、乱变线、闯红灯。

  具体怎么查?深圳交警介绍,“逢车必查、逢疑必查,违法行为直接进行现场查处”。那么,具体如何处罚?大致有四类情况。

  1.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现场核查档案号牌资料,对于无号牌档案资料的机动车予以现场扣车和处罚;对于伪造临时号牌或使用伪造临时号牌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

  2.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现场核查违法情况,凡是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在广东省内有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依法予以扣车,并敦促当事人尽快处理违法行为。

  3.对非本市核发的临时号牌载客汽车,不适用“限外”通告中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免于处罚的规定,在工作日高峰期现场发现的非本市临时号牌载客汽车,直接按“冲禁令”进行现场处罚。

  4.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的“冲禁令”(含非本市号牌载客汽车、货车、泥头车、黄标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行为,由执勤民警直接予以现场处罚。

  其中,最明显的是对限行令的补充,外地临牌车不适用“限外”通告中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免于处罚的规定,在工作日高峰期现场一旦被发现,直接按“冲禁令”进行现场处罚。

  交警部门数据统计,2017年8月期间,深圳路面卡口每天平均过车数约为1300万辆,其中,悬挂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平均每天约有25万辆,占比1.9%。

  ■链接

  最高罚1万元

  深圳临牌车违法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1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非汽车类机动车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扣留机动车,处3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驾驶人不按照临时通行牌证注明的时间和路线移动车辆的,按照前两款规定予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6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1万元罚款。

相关:限行令
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私信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本号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湾区城市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