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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浪屿”民宿怎么管?深圳拟启动立法

2017-09-05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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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较场尾有众多民宿,亟待规范管理。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摄

  深圳大鹏新区较场尾片区的民宿被民间誉为“深圳鼓浪屿”,但由于房间数量少、硬件配套设施不够规范等,不少民宿很难通过验收,被迫无证营业。记者9月4日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中获悉,深圳已启动日租房(含民宿)标准制定,该局即将向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申请,为民宿管理立法。

  民宿是指利用非商业住宅,结合当地旅游资源,以个体经营模式,为旅客提供住宿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虽然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民宿能让游客充分体验本土风情,感受个性化旅游。“近年来,大鹏新区以迷人的山海风光、丰富的人文资源吸引众多游客前往,当地民宿也因此逐渐发展得初具规模,截至2015年底,大鹏新区民宿已达到千余家,尤其是较场尾片区的民宿被誉为‘深圳鼓浪屿’。”

  深圳市人大代表刘辉说,2015年3月底,大鹏新区管委会发布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在区级管理层面进行了尝试和探索。但作为新兴业态,由于经营规模、场地性质和运作方式的特殊性,大鹏新区民宿很大程度依靠所在的居委会、村民股份公司和民宿协会管理,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阻碍了民宿业进一步发展。“比如,因房间数量少、硬件配套设施不够规范等问题,民宿很难通过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按照酒店业标准的验收,被迫无证营业,埋下各种隐患。”

  刘辉建议,对于民宿的管理应上升到市级立法层面,将行业特定标准法定化。对此,深圳市文体旅游局透露,市政府已将民宿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并明确由市政法委牵头,摸清底数,做好日租房的登记造册,市安监局则牵头制定标准,启动日租房(含民宿)的立法。下一步,该局将向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立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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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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