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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买车更便捷!广州首个“司法网拍”辅助规定出台

2017-08-30 湾区城市群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市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推进破解执行难,该规定从8月28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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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起,《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部分法院开始在执行过程对涉案标的物进行网络拍卖探索。“公开、透明、零佣金……”这种由法院和网络平台以“网络竞价”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可最大限度地保障竞买人和当事人权益。

为有效提升司法网络拍卖拍品的成交率和实现标的物变现效果最大化,让法官集中精力于案件执行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党组召集执行干警多次研究讨论,尝试引进广州产权交易所作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负责司法网络拍卖的辅助性工作。

为了规范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流程和规则,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率先制定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其派驻人员的条件、提供辅助工作的内容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①设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准入门槛。

申请承担从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机构,应当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同时具有从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资质、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其它条件和能力等。

②明确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其派驻人员的职责。

派驻人员负责在执行局的指导下出具评估委托函初稿、约定评估日期、现场协助评估、完成拍卖公告须知等初稿、接受竞买意向人的咨询和安排展示拍卖标的、到现场张贴拍卖公告、向竞买意向人展示和推介拍卖标的等辅助工作。

③详列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其派驻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其股东、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在开展司法拍卖活动中,具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业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院委托、安排不符合条件或者不能胜任的工作人员从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不服从委托法院管理、监督和安排、不按规定收取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等等,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可直接终止委托。

④建立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法院建立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实时评价机制,邀请当事人、拍卖参与人从服务的质量、态度、作风等方面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进行评价;并按年度建立评价档案,结合当事人、执行法官及其它拍卖参与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核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司法辅助下的司法网拍——

上网买房买车更便捷

今年5月起,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变现执行财产2228.8678万元,溢价率达到了38.85%。“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辅助”的模式大大提高了拍卖效率,也得到竞买人和当事人的称许,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有力武器。

“卖家秀”更全面、清晰

司法辅助机构派驻人员将承担展示、推介、接受咨询等辅助工作。介绍拍品的视频和照片将制作更为精良,更全面、清晰展示拍品;同时,专人负责接受咨询,竞买人可以对拍品有更清晰的了解。

公开信息范围更广 

为最大程度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避免侵害竞买人权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在司法辅助机关派驻人员的协助下,法院拍卖公告除了公示基本交易信息外,还对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信息进行公示。

一人举牌即可竞拍

根据最高院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传统拍卖模式,对于只有一个竞买人的情况,拍卖结果效力存疑。网络司法拍卖更加遵循程序合法、效率优先的原则。在只有一个竞买人的情况下,只要拍卖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在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情况下,竞拍交易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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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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