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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月起快递小哥送货 须用专用电动三轮车

2017-08-22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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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喜欢用电动平衡车代步 记者林桂炎摄(资料图片)

■广州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将实施

■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等禁止上路

金羊网记者 薛江华 实习生 王建 通讯员 交宣

9月1日起,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禁止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上路了!记者注意到,新近通过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注重监管和源头管理,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允许通行范围,规定限行区域禁止向摩托车加油、限行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允许相关车辆停放等管理措施,同时明确了使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相关罚则。

据广州交警统计,从2015年至今,广州地区因驾驶或乘坐摩托车发生事故后丧失生命的,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四成以上。据悉,在本次立法过程中,广州市政府一直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市民出行的刚性需求,并就扩大和优化公共交通网络、推广使用社区便民交通工具,完善短途公共交通接驳系统等方面作出规定。为确保《规定》的实施效果,广州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保障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禁上路

《规定》第九条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

对于大家关心的电动三轮车,《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虽然快递小哥的车可以上路,但也要求实行规范的管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车身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上道路行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对于摩托车的行驶范围,《规定》也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除了划定具体的区域(路段)外,还特别点名广州大学城和广州火车南站是不能行驶摩托车的。

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也限行

人力三轮车也是不能随便上路的。《规定》明确,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禁止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市政、环卫等单位作业需要和专业批发市场范围内运输、配送需要的除外。

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对园区内的人力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统一标识。人力三轮车应当在划定的园区范围内进行运货,不得在园区外的道路上行驶。专业批发市场的商户经营者不得利用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进行货物配送、运输。本市禁止摩托车行驶区域内禁止利用摩托车进出市场配送、运输货物。

对于电动自行车,《规定》指出,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法律责任

电动独轮车上路罚款50元

记者注意到,《规定》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也特别的明晰。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者要受到处罚。此外,对于违规上路的人力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车辆。

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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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江华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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