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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顺德8月21日起推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速

2017-08-18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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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管局获悉,顺德将于8月21日起在辖区高速公路出口实行非现场执法。

据悉,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7]845号)文件精神,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自2017年8月21日开始在南二环高速公路、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东新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广中江高速公路顺德辖区出口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对高速公路出口超载超限货运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现的超载超限货运车辆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或场所)

据了解,非现场执法是指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车辆违法超限行驶公路风险提示

如不配合调查处理,违法当事人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暂停办理所涉车辆道路运输业务,情节严重的,吊销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纳入道路运输行业诚信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2、各高速公路公司将实行黑名单制,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行驶劝返。

3、对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义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顺德区环运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各货物运输公司、广大司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车辆载重标准进行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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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飞龙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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