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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抢行斑马线?记3分罚200!

2017-07-11 湾区城市群

各位司机朋友们注意:

机动车抢行斑马线要开罚啦!

记3分,罚款200元!

今年7月5日,高明交警在荷香路荷城市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尾号为L90的小汽车在该路段快速驶过,完全无视斑马线上的行人,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纷纷连忙避让。民警随即将该辆机动车拦下,并依法对其开出一张罚单,按照规定记3分,罚款200元。

早在2015年,禅城交警在区内人流较为密集的主要交通路口以及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旁设置了多块“礼让行人”标志牌。并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开罚!

不让行属违法行为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3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造成事故的原因一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二是行人闯红灯,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无论是直行、转弯,都必须在斑马线前履行减速、让行义务。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机动车并没有履行让行义务,给行人安全带来隐患,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抢行将记3分罚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200元。

此外,小编在此也提醒:虽然斑马线上行人享有优先路权,但同样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能做出闯红灯、在斑马线上打闹嬉戏等威胁交通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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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禅城发布 来源:禅城发布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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