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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国六以下二手重型柴油车不能迁入广州

2021-07-07 湾区城市群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出《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温馨提示》,就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关于国VI排放标准的问题

根据2021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实施的《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14号)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执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不会影响旧车使用。

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标准,仅针对办理新注册或者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汽车。已经注册登记的旧车并不受影响,可以照常使用。

2. 二手车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不受环保标准限制。

该政策仅要求新生产、销售的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标准。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重型柴油车(流转前后车牌均为“粤A”)不受环保标准限制。

3. 如何查询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一是通过《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查询。自2017年1月起生产和进口的新车(包括进口车和国产车等)都会配有《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清单上会备注该车是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清单上也有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判断该清单内容是否属实。

二是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查询。市民可登录生态环境部主办的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org.cn/),点击“公众查询平台”栏目,输入栏目所需的车辆信息,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二、关于汽车生产、进口企业有关责任问题

根据《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14号)有关要求,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关于2021年7月1日起新购买的非国六重型柴油车能否上牌的问题

根据2018年6月2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代替GB 17691-2005)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因此2021年7月1日起新购买的非国六重型柴油车不能上牌。

四、关于2021年7月1日起迁出的外地非国六标准重型柴油车能否转入广州的问题

根据2018年6月2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代替GB 17691-2005)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相关地方标准一律作废或无效”。

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八条规定,在本市初次登记上牌和申请迁入本市的机动车,不符合本市执行的新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不予登记。因此2021年7月1日起从外地迁出的非国六标准重型柴油车不能迁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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