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核心区域不得放飞无人机、经营营业性拍照
2021-06-24 湾区城市群
6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州塔核心区域(西起滨江东路广州大桥桥底,东至阅江西路黄埔涌西侧,沿滨江东路-艺苑路-艺洲路-广州塔路-阅江西路,北临珠江以内区域[含边界道路])管理的通告,并从发布日起执行。
通告对进入广州塔核心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列出18条禁止行为。分别是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营营业性拍照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经营性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以及违反规定停放;聚集多人开展歌舞活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违反规定放飞无人机、遥控飞行玩具等“低慢小”航空器;衣着不得体、大声喧哗、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等行为;随地吐痰,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乱搭建、乱张贴,在电线杆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等行为;违反规定设置、绘制、张贴悬挂户外广告、招牌及其他宣传品。违反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饲养宠物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重大节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携带犬只进入;践踏绿地,损坏绿化设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攀爬、翻越等危险动作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违反规定集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作者:金羊网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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