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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建118个公共停车场点位,提供泊位约3.45万个

2021-03-15 湾区城市群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25年)》意见的通告。广州拟建公共停车场点位共计118个,提供泊位约3.45万个。市民可通过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或邮寄信函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调控处(邮编:510620,联系电话:020-38113842)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至4月11日。

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中,具体规划方案提到,在配建停车场方面,贯彻广州市差异化停车分区发展理念,遵循不同区域差异化上下限指标管理策略,优先保证住宅类建筑刚性停车需求,重点提高医院类建筑配建车位及中小学接送车位规模,合理配置其他建筑配建标准,从源头上落实“停车需求管理”政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在公共停车场方面,着眼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摸查公共停车用地,选取拆迁量较小、实施条件较好的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纳入公共停车场规划方案,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大前提下,适度增加公共停车供给,引导广州市整体交通良性、可持续发展。本次拟建公共停车场点位共计118个,提供泊位约3.45万个,其中,一般公共停车场50个,泊位约1.48万个;交通枢纽配套停车场38个,泊位约1.24万个;临时用地停车场30个,泊位约0.73万个。

具体来看,一般公共停车场规划点位50个,提供停车泊位14796个,其中,越秀区规划停车场2个,泊位600个,荔湾区规划停车场10个,泊位3327个,天河区规划停车场2个,泊位800个,海珠区规划停车场6个,泊位1938个,白云区规划停车场4个,泊位1150个,黄埔区规划停车场1个,泊位116个,番禺区规划停车场7个,泊位1779个,花都区规划停车场6个,泊位1730个,增城区规划停车场6个,泊位1013个,南沙区规划停车场2个,泊位1978个,从化区规划停车场4个,泊位365个。五月花北侧地块、陈家祠地块、赤岗站地块等地拟规划公共停车场点位。并且,记者在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中看到,拟建的一般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形式包括立体机械式停车库、自走式停车楼、地面+机械停车架、地下停车库等。

并且,共规划交通枢纽配套停车场点位38个,可提供停车泊位12372个,将与相应交通枢纽、站场同步建成、同步开通运营。其中结合国铁枢纽场站设置的停车场4个,泊位5741个,结合城际枢纽场站设置的停车场20个,泊位3367个,结合地铁场站设置的P+R停车场14个,泊位3264个。

临时用地停车场共规划点位30个,可提供停车泊位7336个,其中,越秀区规划停车场2个,泊位210个,荔湾区规划停车场1个,泊位138个,天河区规划停车场2个,泊位210个,海珠区规划停车场7个,泊位2232个,白云区规划停车场2个,泊位330个,番禺区规划停车场1个,泊位265个,花都区规划停车场6个,泊位1216个,南沙区规划停车场5个,泊位1335个,从化区规划停车场4个,泊位1400个。详见附表3。

在路内停车场方面,主要解决白天学校、医院、商业、商务办公等区域的短时停车以及夜间居住区周边刚性停车需求。本次共规划设置路内停车泊位66441个,其中中心六区规划设置12350个(规划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已于2020年12公开征求意见),外围五区规划设置54091个(由所在地的区交通运输局编制规划方案)。

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中对所提停车场进行定义,即本专项规划所称的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场所),共分为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三大类。

并且,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25年)》提到,采取用者自付的收费策略,“分区、分类、分时”差别化收费。按照分区域、分类别、分时段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路内泊位高于路外泊位”的原则,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合理引导出行停车需求,实现静态交通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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