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动车车主违法须现场学习并写保证书
2020-08-10 湾区城市群
“刚刚通知家人把头盔送过来了,经过执勤交警的教育,我充分认识到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危险性,从现在起一定改正。”8月7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不少交通违法的电动车主经过学习教育后签下《保证书》,承诺做一名遵法守规的文明驾驶人。
据悉,围绕我市创文工作目标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8月3日起以更高标准全面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在市区江北、江南共设10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以“大兵团”集中作战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电动车驾驶人若骑行时未佩戴头盔,执勤警力将暂扣车辆,并责成驾驶人购买头盔或通知亲友配送头盔至现场后教育放行。
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8月7日早高峰,记者在市区江北惠州会展中心的十字路口看到,不少非机动车驾驶员存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市民陈先生由于赶时间上班,漠视交通安全,骑着电动车逆行穿过,且未戴头盔。执勤交警将他带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进行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他也认真观看交通警示教育视频并签下《保证书》,承诺安全文明驾驶,然后戴上家人送过来的头盔离开。
“此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可谓‘史上最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行动将重点查纠非机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以及在路口闯红灯、越线停车、在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停车等待逆向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处外卖配送骑手未按规定穿戴统一编码的反光背心,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夜间开启车灯。
该负责人表示,采取抄写保证书及现场学习的方式,能加强对违法车主的宣教,让他们熟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据悉,8月4日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共出动警力1086人次,查处电动自行车、行人违法1287宗,现场教育人数50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