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停车后付费,广州中心六区临时泊位4月1日启用新收费模式
2020-03-25 湾区城市群
记者从广州市交通部门获悉,4月1日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目前可免费停放的中心六区全天准停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共112条路段、2512个泊位)启动恢复收费,并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新管理模式。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以下简称“泊位使用费”)标准同时实施。
车主如何缴费?怎么停车费用更低?中心六区启动收费的全天准停路段在哪里?南方+记者为你一一梳理。
“先停车后付费”
广州市将依托“广州泊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对路内停车行为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收费管理模式。车主不需要提前缴费也不需要预交押金,就可以停放临时泊位,车辆离场产生未缴费记录时缴纳泊位使用费。
车主缴纳泊位使用费可采用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采用线上支付的,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的“自主停车”服务模块进行自主操作,自助缴费。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泊位管理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收取车主现金的方式代为缴费,广州市政设施收费处鼓励广大车主尽可能采用线上支付。
如车主不熟悉线上支付操作流程,或者现场未找到工作人员指导操作,也可在车辆离场后委托他人代为支付使用费;如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实现线上支付的车主,可采用线下支付方式,但需在生成未缴费记录后24小时内到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公布的业务网点或银行网点现场缴费。
医院等重点区域收费更高
收费标准按照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的原则,对不同区域的道路泊位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费标准和最高限价。重点区域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为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
其中,重点区域是指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重点区域道路泊位收费标准相对较高,旨在引导车主尽可能快停快走;非重点区域则是重点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路段,收费标准和最高限价相对较低,在坚持快停快走导向的基础上适当兼顾周边居民停车。
为方便市民识别,所有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将设置统一样式的停车标志牌(P牌),标明所在路段属于重点区域或非重点区域。
收费标准随停车时长递增
车辆长时间停放在临时泊位将产生高额的泊位使用费。为提高道路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引导车主快停快走,广州对道路停车行为将按照停车时长实行累进加价的阶梯式收费,即随着停车时长的增加,收费标准也将逐步递增,通过累进加价来抑制长时停车现象,避免“僵尸车”问题。
全天准停泊位分3个收费阶梯。
所有全天准停路段的具体收费标准,将在泊位路段首末位置设置P牌予以公示,请车主入场停放前留意相关收费标准。
设置不收费时段,新能源汽车可享停车费优惠
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时段工作日为7:30-21:30,非工作日为10:00-21:30,其他时段则不收费,主要为顺应市民作息习惯,并辅助社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结合实际设置了不收费的夜间准停路段、临停快走区域等泊位类型,适应市民不同停车需求。
为鼓励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每日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可以享受在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每次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超出1小时的,前1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且不享受免费停车优惠。
此外,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费停放的车辆使用临时泊位时可以免予支付泊位使用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使用费;若停放在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上的,其使用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支付。
“对上述免费或减半支付的优惠,只有缴清泊位使用费的车辆方可享受相关停车优惠政策”,市市政设施收费处相关负责人提醒车主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