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最高罚5万元 车辆还可能被强制清除
2020-01-09 湾区城市群
1月9日上午,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警支队三部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记者从会上获悉,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将得到严惩,消防部门将对违法单位最高罚款五万元;交警部门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机动车驾驶员,将处以五百元罚款。遇到紧急情况时,车辆甚至有可能被强制清除让道。
据悉,近期辽宁省沈阳市一高层商住楼、重庆市加州花园小区分别发生火灾,均存在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救的情况。深圳在2019年7月14日,罗湖区松泉公寓发生住宅火灾,也存在私家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导致消防车寸步难行的案例。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老大难”的问题,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决定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将从1月10日持续至6月30日。整治要求明确各建筑、小区、城中村的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由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各街道督促股份合作公司,对建筑、住宅小区、城中村等规划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各单位要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自查自改,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消防、住建、交警部门将联合执法,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王丹晖处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者对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由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通气会上,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处处长张雁介绍,物业服务企业一旦被行政处罚,相关违法记录将由住房建设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交警支队指挥处夏旭昆副处长表示,对于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场管理单位,发现后应当及时劝离,对于驾驶人联系不上或不听劝导的,拍照取证后,可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核实属实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停驾驶人做出500元罚款处罚。记者获悉,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消防车辆在执行扑救火灾任务或者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过程中,对占用消防车道的车辆或者其他障碍物,情况紧急时,可以实施强制让道或者拆除。
在本次联合执法前,深圳消防救援支队已组织相关治理行动,1月份以来,以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为主干力量,联合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等力量,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清查行动,采取工具测量、消防车实地通行测试等方式,开展清查,共清查各类建筑、小区828个,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233处,现场整改消除占用车辆250辆,清除各类违法设置的障碍物82处,有效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消防部门提醒,日常生活中,发现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由物业公司解决问题。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解决问题,可以拨打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96119进行举报,消防部门会有专人跟进处理。也可通过“粤省事”中的消防服务或者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违法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辆也可向交警部门举报,拍照取证后,通过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http://szjj.sz.gov.cn)、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或通过QQ平台(QQ:2635754860)等途径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核实属实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停驾驶人做出5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