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底推行垃圾集中分类投放!近3600个小区楼层撤垃圾桶
2019-11-11 湾区城市群
居民楼楼层不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是深圳执行垃圾分类的重要举措。深圳计划在2019年年底前,在全市近3600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面推行这一模式。为此,深圳一方面通过招募党员、志愿者担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监督引导市民在集中分类投放点投放垃圾;另一方面推出激励措施,对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优秀个人、单位、物业小区进行重奖,这一措施已于今年11月开始实行。
督导员助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
2019年上半年,深圳市有805个住宅小区已率先实现这一垃圾分类模式,设置了2348个集中分类投放点,涉及48万户大约167万居民。为了让居民更快地熟悉垃圾分类知识,养成分类习惯,深圳各区、街道政府、城管部门以及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承担垃圾分类督导工作,每天19时至21时驻守集中分类投放点,监督引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
今年7月,深圳市直机关工委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组织了深圳垃圾分类督导主题党员志愿行动。此次行动覆盖全市84个小区、417个督导点,参与督导党员人数近2000名。这些党员督导员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还弥补了志愿者人数的不足。
同时,深圳推出了“互联网+”垃圾分类督导系统——“E嘟在线”,方便志愿者通过手机申请注册成为督导员,同时又能显示督导员们上岗情况。
重金激励推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
除了督导,深圳还出台奖励措施,计划每年拿出6250万元奖励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已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激励办法》,针对家庭、个人、住宅区限定名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激励对象将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为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资金补助为1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资金补助为10万元/1000户,每个小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力争在年内颁布实施。该法规的出台将从法律制度层面规定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