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法规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替代他人记分……五类交通违法拟新增分档处罚

2019-11-04 湾区城市群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对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新增了罚款幅度,需要分档处罚。记者昨日获悉,深圳交警已经拟定了相关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五类交通违法行为分档处罚分别为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下二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已经针对上述五类违法行为拟定了分档处罚的具体细则,市民可以在11月7日前通过信件、电子邮件(jiaojingfzk@163.com)、电话(0755-83162822)、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形式向深圳交警反映或提交意见。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且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3.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1.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3.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4.呼气式酒精值达到醉酒状态的,且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1.一年内有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2.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3.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于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现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与违法行为人原有牌证的信息完全一致,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五千元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万元罚款:1.使用无相对人、车的虚构牌证,未造成严重影响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与违法行为人牌证信息不一致,未造成严重影响的;3.使用两个以上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两万元罚款:1.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对牌证权利人造成影响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发生交通事故的。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千元罚款:1.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且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2.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未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同时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处五千元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万元罚款:1.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发生交通事故的;2.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对牌证权利人造成影响的。

◆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一千元罚款:1.第一次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2.记分分值3分以内的(含);3.能够确定违法行为人性别的前提下,利用“一车绑定三证”的规则进行处理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三千元罚款:1.第二次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2.记分分值3分以上6分以内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五千元罚款:1.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五千元罚款;2.记分分值6分以上的(不含)。

◆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千元罚款:1.在地铁出入口、公交站台、电线杆、楼道口等地方张贴买卖驾驶证记分的小广告;2.通过QQ群、微信群、微博等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关于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相关信息;3.经查证属实,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5宗以下的(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万元罚款:1.经查证属实,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6宗以上(含);2.曾因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被处罚,再次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的。

经查证属实,违法行为人为团伙首要分子的,处两万元罚款。

相关:饮酒 驾驶 电动自行车
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私信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本号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湾区城市群】
相关阅读